国际交流科:
1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研究制定学校国际交流相关规定;
2)建立和发展学校与海外高校、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;
3)管理学校与海外高校、学术团体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项目;
4)邀请、协调安排和接待海外团组和友好人士来校进行交流、访问和参观活动;
5)协调学校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谈判及相关接待工作;
6)起草和管理校际交流合作协议,协调和监督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;
7)处理学校对外交流活动中的往来信函和资料及英文翻译工作;
8)负责外事礼品管理;
9)参与我校重要英文宣传资料的编译、整理工作。
出国事务科:
1)受理学校师生各类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的审核、上报;
2)负责校级领导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上报及手续办理工作;
3)负责学校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因公护照的收缴工作;
4)按照上级有关政策,研究制订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工作管理规定;
5)发布国家、省公派教师出国留学项目信息并组织申报;
6)组织国家、省公派留学人员改派、延期等变更事项的申请、评审与上报;
7)负责与国外已签署学生交流协议的高校联系,协助办理学生赴国外进行交换学习、实习以及短期交流项目的派出工作;
8)负责学校外事统计;
9)负责本部门年鉴、档案、网站与资产管理等综合事务工作。
涉外办学科:
1)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中外合作办学政策,研究制订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相关管理规定;
2)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校内初审、签约、报批,组织实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年审、评估;
3)指导各相关学院做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管理工作;
4)负责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涉外联络与管理;
5)根据国家有关政策,制定学校孔子学院管理规定与发展规划;
6)按照上级有关规定,协助做好共建孔子学院的管理;
7)负责孔子学院来华夏令营、秋令营及教育者访华团的接待与管理;
8)协调做好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及外派汉语教师的选拔、培训和派遣;
9)负责孔子学院志愿者的选拔、派出。
外国专家科:
1)负责办理外国专家、教师来华工作许可、来华工作邀请函等相关手续;
2)负责外国专家工作合同签订,负责办理外国专家居留许可、保险、延聘等在华手续;
3)负责外国专家事务管理与应急事件处理;
4)负责各类外专引智项目的申报工作,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引智项目的执行和过程管理;
5)受理国外求职申请、外籍教师资格审查与聘任;
6)负责来校短期讲学、从事合作研究项目专家的手续办理,项目的执行监管和项目成果的管理;
7)学校外籍名誉教授、名誉博士称号授予和客座教授、客座研究员聘任的管理工作;
8)协助做好有关“111学科创新引智计划”(引智基地)的相关事宜;
9)负责国际学术会议年度计划申报及审批手续办理。